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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的通知》》。
明确提出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保护者节约者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到2020年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覆盖到所有建制镇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通知》,对非居民用户和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激励用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