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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燒新國標疑與析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海螺创业

    7月1日,《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而此前2001年版的《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已經“服役”13年,已明顯不適應環保形勢的需要。日前,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就垃圾焚燒問題書面徵求意見,邀請參與制定新國標的部分專家、垃圾焚燒企業及NGO的代表,對公眾關心的問題各抒己見。

     改變“鄰避現象”需要科普

     各方一致認為,新國標較老標準在許多方面加嚴了要求,但也難以改變“鄰避現象”這一社會現象。

     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燒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楊軍認為,儘管新國標對生活垃圾焚燒廠的選址、技術等有很嚴格的要求,但也不可能徹底化解焚燒廠籌建中發生的群體性抵制事件,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這種現象的發生。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濤認為:“除了相關企業的不規範管理、運行維護導致民眾有意見以外,目前公眾對垃圾焚燒缺乏瞭解也是重要原因。”他同時指出,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除了足量的環保投入,確保達標排放之外,還要積極做好市民群體的科普宣傳和資訊交流工作,從一定程度上消除民眾的負面情緒。同時,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還要不忘履行社會責任,回饋社會。達爾問環境研究所的赫曉霞提到,確保標準得到切實有效的執行和有力的監督,才是解決鄰避現象的根本出路。 

    二惡英一年檢測一次夠不夠?

     在垃圾焚燒中,公眾最關心的就是二惡英這類致癌物質的排放,新國標向歐盟現行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看齊,比老標準收嚴了10倍。但民間環保組織對新國標一年只檢測一次二惡英的規定表示不解。“一年檢測一次,只能表示瞬間值,既不能代表日均值,也不能代表月均值,更不能代表年均值,怎能讓民眾放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章元質疑道。環保NGO自然大學研究人員毛達也認為,一年只檢測一次二惡英,在統計學上不具有代表性,採樣也容易被操控。正是因為認識到了這些缺陷,歐洲一些國家開始推行連續性採樣、週期性監測的方法。這種監測方法,一次採樣可持續數十天,而且檢測頻次也增多,可以更好地反映焚燒廠的日常運行情況。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研究所所長王琪,參與了新國標的制定。他解釋,二惡英包括210種物質,其中17種有毒,所以檢測二惡英的時候要捕捉這17種物質,“0.1納克每立方米,納克是克的十億分之一。做一次檢測不但需要高精度測定儀器,還需要抽取大量的煙氣進行濃縮。”這意味著檢測二惡英無論是物質成本還是時間成本,都非常大,而且難以對焚燒情況形成線上回饋控制。在新的監測技術出現之前,他認為,任何國家、企業都不可能高頻率地檢測二惡英。王琪強調新國標同時還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增加檢測頻率。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雲毫不客氣地指出,“對於二惡英和重金屬排放的監測,不是靠增加檢測頻次來保障的。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就是一年10次也不能代表常年的運行狀況。美國垃圾焚燒二惡英檢測是一年一次,瑞士甚至是兩年一次。”

     嶽彩絢來自安徽NGO蕪湖生態中心,她表示可以理解對二惡英一年檢測一次的規定。2010年環保部、外交部等9部委《關於加強二惡英污染防治的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垃圾焚燒作為二惡英重點污染源行業,應至少每年對二惡英進行一次檢測,並對外公佈。但是嶽彩絢發現,目前的垃圾焚燒廠甚至沒有做到一年檢測一次,“我們去年向全國122座垃圾焚燒廠申請公開二惡英監測數據,僅得到10座垃圾焚燒廠的監測值,並且其中有些焚燒廠的數據是3年前的。”

     難道我們對二惡英監控就沒有好辦法了嗎?徐海雲說:“其實,煙氣常規指標監測以及飛灰的監測等,都可以間接反映焚燒控制水準。”相關研究結果顯示,二惡英等物質在850℃以上高溫停留超過2秒時間,即可分解99.99%。陳濤也指出:“新標準規定在啟動時,爐內溫度升至850℃後才能投入生活垃圾,且只要焚燒爐內仍有垃圾,就必須保證爐膛850℃以上。”這種對過程的控制,能大幅減少在啟、停爐和故障情況下污染物的排放,從源頭上控制二惡英的產生,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只看結果的終端控制”。

     新國標媲美歐盟標準? 

    新國標是否與現行歐盟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2000年發佈)“並駕齊驅”,各方觀點也有分歧。

     嶽彩絢認為,新國標收緊了煙氣中各項污染物的限值,最顯著的是將二惡英類污染物的限值,從1.0納克/立方米的測定均值改為0.1納克/立方米,這的確與現行歐盟標準一致。但除此之外,各項大氣污染物的限值都沒有達到歐盟標準要求。同時,新國標沒有將總有機碳列入監測範圍,“PM2.5、底渣和飛灰中的二惡英、多溴聯苯、鉛、汞、鉻、鎘、砷等重金屬含量,也應納入監測範圍,但新國標並未體現。”嶽彩絢說。

     趙章元強調,歐盟標準頒佈於14年前,其中的一些指標可能很快面臨淘汰,“實際上在歐洲已經爭論多年,大家紛紛要求將二惡英的限制值再嚴格一些,並同時增加其他更嚴格的條件加以限制。”

     陳濤坦承,新國標在煙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汞、二惡英和歐盟標準一致,其他如氯化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雖比2001年版國標嚴格,但與歐盟標準相比仍有差距。值得注意的是,在運行控制方面,新國標有的要求甚至更為嚴格,如規定焚燒爐啟動時爐內溫度應升至850℃後才能投入生活垃圾,並在4小時內達到穩定工況,歐盟標準對此則未規定。

     不過,在制訂各污染物具體限值時,應根據我國國情和技術經濟發展水準做出適當規定,在確保安全、環保的前提下,不宜過分強調什麼都要跟歐盟一樣。其實,美國、日本、我國臺灣等與歐盟標準也不是完全一致。“我國生活垃圾中廚餘廢物含量較高,其中氯含量要大大高於歐洲國家的生活垃圾,所以從技術可行性的角度對氯化氫的限值做了適當的調整。但是由於小時均值採用了相同的指標,所以總體上不會產生大的影響。”王琪說,新標準有關二氧化硫的小時均值採用了100毫克/立方米,比歐盟的半小時均值200毫克/立方米要嚴得多。徐海雲指出,總體上新國標與歐盟標準接近,但在具體執行上還存在明顯區別。如歐盟標準採用的是半小時均值與日均值,我國實際執行中的日常監督性監測往往採用小時均值。因此,新國標採用的小時均值與日均值並不能與歐盟標準直接比較。

     垃圾只能“配伍燃燒”

     允許垃圾混合燃燒是新國標的另一個爭議點,毛達認為:“允許‘一般工業廢物’混合燃燒是一種倒退。”趙章元也指出:“新國標第一次大膽地提出了焚燒混合生活垃圾的思路,這正是多年來公眾質疑焚燒垃圾的核心問題。”

     陳濤也說,目前國內焚燒的垃圾基本是未經分類的混合垃圾,焚燒這類垃圾確實會給相關設施的穩定運行和煙氣處理帶來一些影響。我們現在無論是焚燒爐還是煙氣處理技術,均達到國際先進水準,但垃圾分類仍有重要意義。

     陳濤解釋,通過垃圾分類既可以提高垃圾資源利用水準,又可減少垃圾處置量,還有助於提高垃圾的熱值有利發電。

    徐海雲試圖厘清垃圾分類和混合焚燒的概念:“其實生活垃圾焚燒廠處理的垃圾,就是回收利用後剩下的垃圾,當然是混合垃圾。”徐海雲解釋,實際上,國內外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處理的都是混合垃圾,如果是單一種類的垃圾送到焚燒廠,還需要混合配伍,以保證入爐熱值的穩定。

     “送到焚燒爐進行處置的,都是分類收集後的垃圾,其實質都是混合垃圾。”王琪也如是說。他強調,新國標規定“由環境衛生機構收集或者生活垃圾產生單位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可以“直接進入生活垃圾焚燒爐進行焚燒處置”,是垃圾焚燒入爐的最低要求。如果在入爐前或者收集前進行分揀以提高垃圾的可燃性,新標準和現有相關法規都是鼓勵的。所以,新國標規定焚燒混合垃圾,並不等於不提倡居民進行垃圾分類。

                                                                 資訊來源:環境與生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