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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多部委《關於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海螺创业

    為貫徹落實《迴圈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畫》(國發〔2013〕5號)、《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推動化解水泥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現水泥行業轉型升級,促進行業綠色發展。現就《通知》有關精神解讀如下:


    一、開展試點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義

    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是指特定行業利用工業窯爐等設施,在滿足企業生產要求且不降低產品品質,符合環保要求情況下,將廢棄物作為生產過程的部分原料或燃料等,實現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的處理方式。推動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對解決廢棄物處理、傳統產業轉型、促進迴圈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國際上水泥窯協同處理生活垃圾技術始於上世紀70年代。目前,水泥窯協同處理生活垃圾及產業廢棄物已成為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較為普遍採用的技術。目前我國水泥企業協同處理廢物種類主要限於粉煤灰、礦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通常作為混合材加入熟料中。據統計,2014年我國水泥總產量約24.8億噸,年產量增長約1.8%,占全球總產量約60%,綜合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約8億噸,水泥工業已成為我國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的主要途徑。近年來,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污泥、污染土等固體廢物進行了積極探索,但技術工藝上還有待完善,仍存在缺乏針對性的排放標準、產品品質控制標準和相關評價標準,社會上對協同處置技術的認識不統一,政策激勵不到位。

    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具有環境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能力強等特點,同時利用現有水泥窯設施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不但可以節省新建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投資,還可以緩解社會固體廢物處理壓力和新建集中處理設施選址占地等問題。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完善技術工藝裝備,探索可複製的推廣模式,實現水泥工業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一,對於帶動水泥行業綠色轉型升級,推動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提高環境保護水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關於基本思路。本次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分析解決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為目標,重點圍繞技術、裝備、標準、政策等4個方面,在已建成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專案中選擇一批生產情況穩定、技術水準高、污染控制設施先進的水泥窯,開展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試點工作,以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為支撐,以標準研製和技術評價為保障,使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形成可複製的推廣模式,引導水泥生產企業走綠色發展之路。

    (二)關於基本原則。本次試點工作提出三條原則:一是先進性原則。試點專案應選擇具有先進的生產和污染控制技術水準的水泥窯。二是科學性原則。試點專案應在試點期內對其污染物排放、水泥產品品質、能耗、成本等數據進行科學的連續監測。三是客觀性原則。應對試點專案的污染控制水準、產品品質和專案運行經濟性進行客觀評價,為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提供依據。

    (三)關於主要目標。本次試點工作在綜合考慮《迴圈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畫》(國發〔2013〕5號)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的基礎上,設定了以下目標:通過對試點生產線的技術、經濟和污染控制水準進行評估,分析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現狀及存在問題,突出解決技術裝備、標準政策等問題。


    三、試點工作內容

    按照問題導向原則,基於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了本次試點工作的5項主要任務:

    一是優化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進一步研究生活垃圾替代原料和燃料的技術,優化協同處置過程中生活垃圾預處理、生產過程控制、旁路放風灰利用與無害化處置、產品品質控制等技術。

    二是加強工藝裝備研發與產業化。加快研發適合中國生活垃圾特性的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核心裝備。突破生活垃圾預處理、滲濾液處理、臭味控制與處理、自動化控制裝備及其他配套裝備研發和產業化。

    三是健全標準體系。研究和制定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綜合能耗、污染控制、預處理技術、產品品質控制和等級評價等相關標準規範,完善操作規範、技術流程和檢測標準。

    四是完善政策機制。試點過程中逐步協調完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與協同處置銜接機制、垃圾處理費用補貼與結算機制等政策支持。

   五是強化專案評估。對試點專案連續穩定運行下的污染物排放情況、水泥產品品質、能耗、成本等數據進行連續檢測,客觀評估試點專案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連續運行能力、處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準、水泥產品品質和專案運行經濟性等。


    四、試點的組織實施

    本次試點工作的主要時間節點和工作流程如下:

    (一)2015年5月31日前,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本地區企業自願申報試點專案,向工業和資訊化部提出試點專案申請和實施方案。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對試點實施方案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併發布試點名單。

    (二)試點企業在每季度初通過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上季度專案進展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建設司),同時抄報工業和資訊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三)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組織第三方機構對試點專案運行數據進行分析評估。

    (四)試點期間各級工業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應發揮指導監督作用,強化政策引導和監管,積極探索建立市場化運作模式。


    五、試點工作的主要亮點

    一是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本次試點專案要求在已建成的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專案範圍內進行自願申報,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企業的能動性;強化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組織作用,由省級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編制申報材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是試點先行,分類指導。通過試點工作,積極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先進技術和裝備研發,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規範,確立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推廣先進適用技術。

    三是機制創新,政策支持。本次試點工作涉及多部委,各相關部門將積極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共同推進此項工作,旨在從引導和激勵機制等方面進行創新,為試點專案提供多方面政策支持。

 

                                                            資訊來源:水泥商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