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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將全面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
发布时间:2015-04-22 来源:海螺创业

    甘肅省副省長郝遠近日就甘肅省建材工業協會上報的“關於借鑒平涼海螺公司做法在全省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建議”,先後兩次作出批示,要求甘肅省建設廳及工信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認真總結平涼經驗,出臺相關政策,擇機召開現場會,全面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模式。

    今年年初,根據甘肅省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促進建材行業轉型升級、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的要求,甘肅省建材工業協會組織人員,赴甘肅省平涼市,就海螺水泥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專案進行了調研。

    調研報告認為,平涼海螺水泥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做法對化解水泥行業產能過剩、促進綠色轉型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對全省發展迴圈經濟、推動節能減排、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具有推廣價值。

    平涼海螺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專案,是海螺集團在全國第三個、西北地區首個利用水泥窯資源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的示範專案。該專案的特點有三,一是技術工藝先進。採用城市生活垃圾流化床氣化處理先進技術,結合水泥廠新型幹法預分解生產中高溫煆燒工藝,將垃圾氣化成可燃氣體,代替水泥窯部分燃料進行燃燒,所形成的灰燼作為水泥生產的原料,垃圾中的鐵、鋁等金屬通過自動分揀回收利用,達到了“吃幹榨淨”的目的;二是運行機制靈活。該專案是平涼市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融資改革的一次創新探索,採取企業投資建設,政府逐年購買公共服務的運行模式,每半年根據垃圾焚燒量按每噸156元向海螺公司支付垃圾焚燒處理費用,支持企業正常運營,20年後處理系統歸政府所有。實現了基礎設施建設向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的轉變,為甘肅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探索出了新路子;三是節能減排效果突出。該專案年可處理城市生活垃圾10萬噸,節約標煤1.3萬噸,減排二氧化碳約3萬噸。

    調研報告認為,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固體廢棄物,可以處置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工業危險廢棄物、垃圾焚燒廢物等。全過程完全清潔,沒有遺留污染,消納量大、成本低,是世界上城市固廢消納處置最安全、最徹底、一步到位的好方法,建議在甘肅全省市州及有條件的縣區推廣。一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檔中“支持利用現有水泥窯無害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產業廢棄物,進一步完善費用結算機制,協同處置生產線數量比重不低於10%”的要求,結合甘肅省區域水泥窯位置分佈、運輸距離等實際情況,制訂規劃和推廣實施細則。明確城市周邊的新型幹法水泥廠都要承擔城市廢物處置任務,並把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作為處理城市廢物的首選技術,摒棄落後傳統的焚燒爐處置形式,禁止未加處置的填埋方式,努力使甘肅省城市廢物處置水準儘快達到國內先進水準。二是政府應該對實施企業給予適當投入,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加大財稅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水泥企業參與公共環境事業的積極性,建議設立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專項資金,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據瞭解,國內一條水泥窯協同處置改造工程投資費用在0.8億~1億元,建議按每個改造工程給予10%的財政補貼。三是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專案同屬於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社會公益專案範疇,且優勢更加突出,建議參照垃圾焚燒發電專案,根據垃圾發電相關標準折算出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每噸補助額給予補助,且明確費用分攤辦法和比例。四是將建設水泥窯協調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專案的氣化爐、破碎機等專用設備列入《環保節能專用設備目錄清單》中,使購置該類設備同樣可以享受投資10%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五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聯合頒佈的《關於公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規定: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專案(含生活垃圾處理、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危險廢物處理),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該調研報告還提出了全省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專案建議名單。

                                                            

                                                                       資訊來源:中國建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