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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處置能否迎來“豔陽天”
发布时间:2015-08-03 来源:海螺创业

    備受關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水十條”)於今年4月2日正式發佈。經過多輪修改的“水十條”對城鎮污水、工業廢水處理等提出多項“硬指標”。作為污水處理的衍生物,污泥是否可以得到妥善的處理處置,直接關係到污水處理的環境效益。“水十條”明確提出推進污泥處理處置,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於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
    其實,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建部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示範專案的通知》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都對污泥處理處置的技術路線與方案選擇、單元技術、污泥處置方式及相關技術進行了明確規定。
    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畫單列市的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其他設市城市達到70%,縣城及重點鎮達到30%。

    “重水輕泥”現狀危害嚴重

    據瞭解,我國的污水處理廠在建設過程中,一直以來都是“重水輕泥”,城鎮污水處理廠基本實現了污泥的初步減量化,但未實現污泥的穩定化處理。據統計,約80%污水廠建有污泥的濃縮脫水設施,達到了一定程度減量化,但仍然約有80%的污泥未經穩定化處理。同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院長戴曉虎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未經穩定化處理的污泥有很多危害,例如有機物的腐敗、臭味等二次污染的風險,另外,原水中40%~50%的COD會污染水體環境,這會使得減排目標大打折扣。
    污泥的最終歸宿在哪里?據瞭解,目前常用的污泥處置方式有填埋、焚燒、堆肥、建築材料等。相關行業統計資料顯示,現在有31%的污泥採用土地填埋的方式處理;3.45%與垃圾混合填埋;還有約45%的污泥用來堆肥等土地利用領域,還有約3.45%的污泥進行焚燒處理。
    可見,衛生填埋仍為當今國內的主要污泥處置方式。據《中國污泥處理處置市場分析報告》(2013版)數據顯示,運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中,污泥衛生填埋的比例為67.19%,堆肥12%,近18%去向不明。

    未來仍應以協同處置為重點方向

    記者瞭解到,目前國內污泥處理主要有三種方式:深度脫水填埋、好氧發酵做堆肥使用、幹化焚燒。而這三種方式,在成本上又各有差異。
    據記者瞭解,深度脫水填埋,其中脫水環節成本在200元/噸,運輸成本80元/噸。填埋在上海地區成本在180元/噸,一共成本在460元/噸左右。好氧發酵做堆肥使用,需要摻木屑、秸稈等物質,並通過通風補氣完成,因此需要耗電。這種方式成本在250元/噸,產生的肥料往往送給林業部門。最後是幹化焚燒,幹化焚燒又分為獨立幹化焚燒以及協同處置。獨立幹化焚燒,企業形成自循環體系,需要補充外界熱源和能源,如煤、天然氣等。在上海地區,獨立幹化焚燒成本在500元/噸,如果在其他需要進口能源的省市,成本甚至可能達到800元/噸。而協同處置,目前作為政策鼓勵的方向,在一些有熱電廠、水泥窯和垃圾焚燒廠的地方,比較常見。其中,電廠協同處置成本在300~400元/噸左右。但由於電廠本身效益較好,因而協同處置積極性不強。水泥廠協同處置在200元/噸左右。垃圾焚燒廠協同處置成本在300~400元/噸左右。三種方式平均下來協同處置全成本在400元/噸左右。
    “如果只根據上述數據提供的成本來看,似乎好氧發酵做堆肥使用最為划算,在實際中使用最為廣泛,然而,現實卻並非如此。”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總工程師楊新海表示,好氧發酵做堆肥使用目前銷售管道不暢,同時受季節影響較大,需要進行儲存,往往處於“供大於求”的狀態,產生大量庫存剩餘。“如果對於堆肥難以消化而不得不進行其他處理,成本又需要增加100元/噸。”
    楊新海表示,目前幹化焚燒,尤其是水泥窯協同處置,是污泥處置的未來發展方向之一。“國內水泥窯可借助處置污泥進行轉型,同時成本較低,未來發展空間較大。而目前國內關於水泥窯協同處置的試點也在進行中。”楊新海表示。
    處置費僅能覆蓋技術成本較低方式業內人士表示,一般情況,每萬噸污水處理會產生5~10噸的濕污泥。若取平均值7.5噸,每噸污泥按400元處理費來算,折合起來每噸污水的污泥處理費用為0.3元。
    根據今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85元,非居民不低於1.2元。這意味著,污泥處理費應大致相當於提升後的污水處理費的1/3。
    提升後的污水處理費和污泥處置費,是否能覆蓋當下國內污泥處置的現狀?對此,楊新海表示,“在國外,污泥處置費往往占到污水處理費的1/2。但在國內,如果僅為污水處理費的1/3,可能在技術水準和成本不高的處理方式,比如水泥窯協同處置、好氧發酵堆肥等能覆蓋,但在一些技術水準和成本較高的處理方式中,就很難覆蓋。”

    應加大污泥硬指標考核

    “我國對污水廠的建設有減排的約束性目標,而對污泥最終的處理處置沒有明確的強制性規範要求和約束性指標,地方政府沒有壓力,對污泥處理處置不像對污水處理那樣重視,加上污泥對環境的污染並不像水污染那樣明顯,很多地方也不願意花錢處理污泥。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依然十分緩慢,事實上,即使已建成的污泥處理廠也存在使用率不足或閒置的現象,大量污泥被隨意外運、簡單填埋或堆放,而得不到真正有效的處置。”中國環境學會固廢專業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與資源化教研所教授王偉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畫單列市的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其他設市城市達到70%,縣城及重點鎮達到30%。“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收官’年,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完全實現污泥處理處置‘十二五’規劃的目標是有難度的。如果把污泥作為國家節能減排的硬指標之一,對偷排等非法行為嚴加處罰,就能調動企業減汙的積極性。”王偉認為。
    楊新海也表示,當下我國政府對污泥的認知仍處在較低水準,並且我國現在的污泥處置技術落後國外30年左右。而在處置的末端標準,比如幹化焚燒的煙氣排放標準以及污泥處置的土地分級利用門檻上,國外都已經比較明確。

    他山之石

    歐美:污泥“歸土”成趨勢

    根據資料統計,英國污泥每年的增長率為5%~10%。美國在其15300個城市污水處理廠中,每年所積累的幹污泥達1千萬噸以上,歐盟12國年產幹污泥650萬噸,日本為240萬噸。對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處置系統的裝備,發達國家在上世紀60年代就已達到先進的成套化水準,80年代末又啟用濕式氧化技術處理污泥。
    為避免處理廠污泥對環境的二次污染,各國政府及研究機構對污泥的最終處置問題十分重視,並根據各國國情制訂污泥處置的法規和具體方案。國外污水廠污泥或用於農林綠化,或焚燒處理,或投海疏散,另有很少部分以其他方式處置或利用。一般來說,污泥農用費用最低,其次為填埋,處理費用最高為焚燒方法,其處理費用約為污泥農用費用3.8倍,約為污泥填埋費用2.1倍。由此可見,農用和污泥填埋是國外大多數國家進行污泥處置的兩種主要方法。                                                          

                                                                 資訊來源:中國經濟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