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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民间资本升级 助推PPP项目投融资创新
发布时间:2016-10-21 来源:海螺创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多项扶持政策,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

    早在2002年,原建设部就曾印发《关于较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由此,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为民间资本打开了大门。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2年开始,我国市政公用服务业已对民间资本准入进行开放试点,至今已取得很大成效,但整体开放力度还不够。

    “新《意见》针对性很强,民间资本融资项目对象是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行业。”华泰证券高级宏观分析师宋雪涛表示,这些行业一方面具有部分自然垄断的属性(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另一方面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而由政府主导定价,毛利润率不高。这些项目的初期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也就是固定成本很高,而政府财力也是有限的,所以希望引入民间资本进入。

    宋雪涛认为,这类行业的特点是巨大的固定成本和低毛利率,所以项目回收时间较长、投资回报率低,因此如果没有政策辅助,民间资本进入这类行业的意愿并不强。

    “政府要引入民间资本,首先要解决的是项目启动时的民间资本融资问题。”宋雪涛指出,此次开展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以短融为主,比如短融券、中票、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从融资期限来看政府的意思很明确:即把民间资本扶上马。之后还是需要民间资本发挥自身融资能力,等项目或投资启动以后,民间投资利用社会资本再融资也相对容易。总体上看,这种制度上的安排属于比较公平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而且很精确的对准了这些项目开头难的问题,在启动的时候给予一定的短期融资支持,但不做长期背书。

    “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水、热、气供应及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有利于化解市场流动性过剩风险,助推混合所有制改革及PPP项目投融资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增长、保就业,促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董登新指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意见》将更务实的推动经济增长,后面还要看具体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