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保护局(USEPA)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基本准则
1 减少废弃物产生
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是减少废弃物管理问题和费用的最有效方法。使用能得出正确结果的最少量的样品;如果可能,选择使用危害较小试剂的实验方法;购买小包装试剂,以免处理过期试剂;使用可生物降解的清洁剂清洗玻璃器具类和装置,除非明确指出需要某种溶剂或酸液。
2 法律概述
美国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CRA)规定了所有的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CFR)第40章260款包含了根据RCRA发布的联邦危险废弃物处置规则。这个规则建立了一套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及全过程监控废物的产生、运输和最终处置的制度。除了符合条件的微量废弃物产生者,在危险废弃物管理中所有包含的装置必须在美国环保局(USEPA)登记。
联邦规则将废弃物产生者分为三类,并对那些大量废弃物的产生者进行严格控制。这三类是:微量废物产生者,少于100kg/月;少量废物产生者,100~1000kg/月;大量废物产生者,大于1000kg/月。
3 危险废弃物
定义
按照规定,危险废弃物是指那些在40 CFR261中被USEPA特殊处置的物质。州或地方主管部门也可在他们的管辖区域内规定其他的物质为危险废弃物。
许多有毒的化合物没有被管制,但是对这些物质不恰当的管理和处理可能导致违反《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CERCLA)或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40 CFR 261的定义,危险固体废物是那些没有被排除在规定之外的并符合下列一条或多条标准的固体废弃物。
(1)废弃的商业化学产品、不合规格的产品、在40CFR 261.33 (P-法规和U-法规)明确列出的残渣或溢流物。
(2)40 CFR 261.32 (K-法规)中列出的特殊来源的废弃物。
(3)40 CFR 261.31 (F-法规)中列出的非特定来源的废弃物。
(4)具有下列任何一个危险废物特征的物质:可燃性、腐蚀性、活性、毒性。
这些规定里有些物质是例外的,可以查看规则确定某种废弃物是否被排除在外。
物品代码
危险废弃物通过在40 CFR 261.20~261.33中的特定代码来管理。这些代码可用于识别危险废弃物。产生者有责任进行废弃物代码的确定。
表1中给出了使用哈希水质分析方法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化学品的代码。完整的代码表见40CFR 261.33~40 CFR 261.20。
表1 危险废弃物代码
确定废弃物是危险品
联邦法律不要求测试物质以确定它是否是危险废弃物。如果产品在CFR规定中没有被明确地列出,可以利用产品或生产商提供的信息来确定它是否是危险。通常,物质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上有足够的信息可用来判定。
查找一下危险废弃物的特征:
①闪点低于60℃,或它被美国交通运输部划分为氧化剂类(D001);
②物质的pH是≤2或≥12.5 (D002);
③不稳定的物质,与水剧烈反应,当和水混合时可能产生有毒气体(D003);
④有毒的(D004~D043)。
根据某种污染物的浓度(重金属和许多有机化合物),使用化学品组成数据确定物质是否有毒。如果废弃物是液体,将污染物的浓度与40 CFR26中列出的浓度比较。如果是固体废弃物,采用毒性特性溶出实验(Toxicity CharacteristicLeaching Procedure, TCLP)分析样品并将结果和40 CFR 261.24的浓度进行比较。高于临界值的可认为是危险废弃物。
关于使用MSDS的详细资料,查看“物质安全数据表”。
一些分析方法使用或产生了许多化学物质,使得最终产生危险废弃物。例如,COD测试和纳氏试剂。危险废弃物也可能来源于样品中存在的物质。
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危险废弃物一定要依照联邦、州和地方法规进行管理和处置。废弃物的产生者有责任标记危险废弃物。分析人员应该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进行检查。
最危险废弃物应该由具有USEPA许可证的处理、储存、处置设施(treatment, storage and disposal facilities, TSDF)来处理。在USEPA或各州代表处允许的情况下,危险废弃物产生者也可以自行处理。实验室也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微量废弃物产生者”,那么要遵守一些特殊的规定。对照40 CFR 261确定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最通常的处理方式是中和。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那些仅仅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弃物。通过加碱如氢氧化钠中和酸性溶液;通过加酸如盐酸中和碱性溶液。边搅拌边慢慢地加入中和剂。检测pH值,当pH等于或接近7时,物质呈中性并可排放流入下水道。许多废弃物可以用这种方式处理。
其他的化学或物理处理方法,如氰化物分解或蒸发可能需要得到许可证。咨询相关环境部门或地方法规确定哪种规定适用。
实验室化学品可以和在装置上产生的其他危险废弃物混合并一起处置,也可以根据40 CFR 262.34的附属条款积累起来处置。在收集废弃物之后可通过打包处理,许多环境和危险废弃物公司提供类似的废弃物打包处理服务。他们将会对有害废弃物进行清理、分类、包装,并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处理。
4 特殊废弃物的管理
含氰废弃物的特殊处置,这些物质作为具有活性的废弃物(D003)被联邦RCRA管制。在每个操作说明中提供了如何收集这些物质并进行适当处置的方法。安全地处理这些物质以免释放氰化氢气体(具有苦杏仁气味的剧毒物质)是非常有必要的。大多数氰化物是稳定的,可在高浓度的碱溶液(pH>11)如2mol/L氢氧化钠溶液中安全储存并进行处理。不要将这些废弃物和实验室其他的可能具有较低pH值的物质(如酸液)的废弃物混合。
如果有包含氰化物的物质溢出,要避免氰化氢气体的产生。紧急状况下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氰化物。
(1)使用通风橱,并戴上可以提供空气的呼吸装置。
(2)边搅动,边把废弃物加入到盛有浓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钙或次氯酸钠(家用消毒剂)溶液的烧杯中。
(3)加入过量的氢氧化物和次氯酸盐,静置24h。
(4)中和溶液并与大量的水一起排入下水道。如果溶液包含其他被管制的物质,如氯仿或重金属,它仍然需要作为危险废弃物收集。不要将未经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