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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5亿元补贴额度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0-09-25 来源:海螺创业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0年用于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的额度为15亿元。2020年1月20日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需按一定的申报条件有序进入国家补贴目录,2021年1月1日起,并网发电的项目将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同时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方案》的核心原则是‘以收定补’,在此前提下配置项目资源,同时在政策调整过渡期保持‘稳中求进’,既考虑到当前已建、在建项目如何平稳获取电价补贴,保持产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为‘十四五’期间行业如何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市场预期,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生物质发电行业专家指出。

        设定补贴总额上限:15亿元

        项目申报“先投先得”,建立投资预警机制

        《方案》指出,2020年用于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的额度为15亿元。根据E20研究院数据,此前财政部公布的2020年中央财政预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补贴支出中,生物质能源的预算总额为53.41亿元,2019年决算支出额为34.86亿元,增长近20亿元。此次《方案》中明确的2020年新增项目补贴额度15亿元约占生物质能源补贴预算总额的28%。

        那么,哪些项目可以申请补贴?《方案》明确,2020年申请中央补贴的项目须符合4项条件:必须是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申报情况没有且承诺不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并且,不诚信者将纳入国家征信体系,将影响企业的投融资和日常经营活动。

        “在设定了15亿元新增补贴上限的前提下,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需要由先到后进行排序,先投先得,直至今年补贴额度全部分配完毕。未纳入今年中央补贴规模的已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继续按投运时间排序。”业内专家指出。

        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测算,今年上半年投运的15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农林生物质发电57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86万千瓦、沼气发电8万千瓦)在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将可能率先获得电价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基于“以收定补”的原则,为了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控制产业发展节奏,《方案》特别建立了投资监测预警机制。也就是说,对需要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进行监测,按月发布项目投产并网信息,如果新增项目所需补贴累计达到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总额,地方政府不得再新核准需中央补贴项目。

        补贴政策平稳过渡

        “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

        业内专家指出,本次出台的生物质发电“新政”是对今年1月20日出台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此前,《意见》对2020年1月20日之前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方式作出规定,这次《方案》则重点指出1月20日之后、2021年1月1日之前的项目怎么补贴,同时明确了2021年1月1日以后的项目补贴方向。”他表示,整体来看,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政策可以划分为这三个阶段。

        对于2020年1月20日之后、2021年1月1日之前规划内所有已投运和已开工的在建项目,仍然依照原来的电价政策测算项目盈利水平,比如依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垃圾焚烧发电的标杆电价是0.65元/kWh,依照《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电价为0.75元/kWh。

        而2021年1月1日以后将完全执行新补贴政策,即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不再依照标杆电价,而将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同时,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分地区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具体竞价细则和分担比例将在2021年的项目建设规模管理方案中予以明确。

        “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为了避免产业发展‘急刹车’和‘一刀切’,新政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方式,始终把行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放在首位考虑,给生物质发电企业更多的政策调整适应期。”专家表示。

        政策调整将带来商业模式改变

        补贴大概率转由地方负责承担,可能增加支付风险

        这位专家认为,未来,政策调整将带来行业内企业商业模式的改变。“随着生物质发电竞价上网及电价补贴分担比例逐年向地方倾斜,原有以发电为主要盈利点的产业发展模式将面临严峻挑战。推行有机固废处置有偿服务,提升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盈利水平,采用项目多元化盈利模式,比如热电联产将是产业未来发展趋势。”

        他指出,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优质项目资源,即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方式优先选择补贴强度低、退坡幅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项目,将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倒逼行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行业竞争力,投资者也将更加理性,相比财政补贴,更看重企业自身经营能力。

        不过,据光大证券测算,假设2020年可以达到“十三五”规划对于垃圾焚烧产能的要求(59.14万吨/日),今年需新投运约9万吨/日的垃圾焚烧产能,对应新增的补贴需求约为11亿元;对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综合考虑两家农林生物质发电上市龙头2020年计划投运项目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所需要的国补金额超过10亿元。这意味着今年新增的15亿元国补资金有大概率无法覆盖今年全部新增垃圾焚烧及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需求,项目抢装可能大概率发生。

        此外,有业内专家认为,部分地方将会加大生物质能支持力度,“以前,补贴主要由中央财政承担,补贴额度为0.38元/kWh,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撬动更多资金,今后由中央和地方分担补贴,中央财政只分担比如40%或50%,地方政府将会承担起发展生物质能的主体责任,出台鼓励政策,支持生物质发电企业发展。”

        E20研究院研究员分析认为,补贴大概率转由地方负责解决,有可能增加支付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也有业内专家预测,“十四五”期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和相关方案中各项举措逐步落地,处置城乡有机废弃物压力较大省份,将会率先出台生物质能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特别是随着垃圾分类实施区域的逐步扩大,垃圾分类政策不断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这将为地方政府承接有机固废处置主体责任奠定一定的财力基础。

        “总的来说,苦练内功,持续提高自身经营能力,才是企业对抗外部营商环境变化的最好法宝。一是要开源节流,在精细化、过程化管理上下大功夫,俗话讲,节省出来的都是利润。二是通过创新,才能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业内专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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