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碳中和理念的理解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一是过去实践经验表明环保治理的负向影响有限,测出经济可承受,高质量发展战略将增长与环保辩证统一。二是未来光伏、新能源等行业从补贴期逐步进入盈利期,这类行业有望加速发展促进我国供给体系的变化,为碳中和理念的推进奠定基础。
碳中和理念发生本质性变化,布局未来指引长期投资主线
2020年9月高层提出碳中和理念以来,政府、学界及市场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是我国未来的长期战略方向,也是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主线。我们认为,我国对碳中和理念发生了本质性变化,这是我国当下进行的主动战略选择,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是过去实践经验表明环保治理的负向影响有限,测出经济可承受;其二是未来光伏、新能源等从补贴期逐步进入盈利期的行业,为碳中和理念的推进奠定基础。
环保负面影响有限,实践测出经济可承受
我国的环保治理实践经验表明我国经济可承受环保治理带来的扰动。从我国三次力度较大的环保治理历史经验来看,2013年大气污染整治、2017年环保限产、2018-2020年三大攻坚战环保治理对经济的负面扰动均较为有限,“经济可承受”成为我国环保推进的重要基础,为碳中和未来的持续推进奠定基础。
光伏、新能源车进入盈利期,未来增长有望加速
随着终端需求的增长和技术进步带动成本下行,光伏、新能源车等行业从产业补贴阶段逐步进入盈利阶段,在“30达峰60中和”目标框架下估算,未来光伏及新能源车的市场空间较大,进入盈利期有助于带动上述行业未来加速发展。我们认为,也正是行业端开始进入盈利阶段,给予高层信心,加速推进相关行业发展,优化供给结构,替代现有的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供给。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全球爆发经济、金融危机。
环保负面影响有限, 实践测出经济可承受
当下我国对碳中和理念的理解发生了本质性变化,我们认为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在政策实践过程中发现,环保对经济的负面扰动有限,促进增长和保护环境的“矛盾”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下辩证统一,“经济可承受”成为我国环保推进的重要基础,这在雾霾治理、2017年环保限产、2018-2020年三大攻坚战等时期均有表现。
雾霾治理对GDP影响有限
粗犷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一系列环保生态问题,大气污染是突出的“问题”领域,雾霾治理迫在眉睫。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此作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南。《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13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十三五规划也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重要目标,要求“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气化工程,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以上。”在十三五的25项主要指标中设立了两项与空气质量相关的指标,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例需达到80%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
在2013年行动计划落地后也继续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政策文件,从总量目标逐步细化到分解目标,执行阶段则是落实在各省市的地方政府层面,大气污染问题较为严重的省市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地方政府需要思考稳增长、保就业与大气污染治理之间的平衡问题:雾霾治理是否会影响GDP增长?
雾霾治理对GDP的影响相对有限。在大气污染治理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政策要求后,稳增长与蓝天保卫战之间的“矛盾”成为关注重点。结合十三五规划,我们一般使用两个数据观察空气质量,一是全国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二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不论是总体还是结构上都能看到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未导致GDP出现大幅下降。首先,2015年以来大气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全国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中未达标是指年均PM 2.5排放量超过35ug/立方米,根据我们对超过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PM2.5浓度数据计算,2015年至2019年,未达标城市的年均浓度分别为60.2、51.8、52.5、49.4和48.5。相比污染物排放量,同期实际GDP、工业增加值等仍保持着较强的增长韧性,环保减排对增长的影响有限,也说明经济增长可以承受环保措施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外,从各省市角度来看,以北京、天津及河北为例,2015年后PM 2.5年度排放量显著下降,但名义GDP等经济增长指标并未出现显著变化,PM2.5和名义GDP同比的相关性不足20%也能印证。我们认为主因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雾霾治理更多影响行业竞争结构,具备低能耗高能效生产能力的企业相对受益,抢占产能份额增加生产;另一方面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本身就有符合环保标准的设备储备,只是因为成本高、排放限制条件不严等因素没有将这类设备投入使用。
2017年Q3环保限产对经济增长影响有限
2017年环保限产相当于一个外生冲击,对经济影响有限。主因在于经济相对景气,经济景气来源于出口、地产、基建、制造业共振。
2017年8月环保部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至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求 2017 年 10 月至2018 年 3 月期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提前完成化解产能过剩任务,如河北、河南、山东压减钢铁、焦炭、平板玻璃等,钢铁、建材、有色、大宗物料实施错峰生产或运输。
2017年三四季度为防治污染所进行的产能压减、错峰生产对相关行业的生产具有一定的负面冲击影响,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在2017年三、四季度增加值增速较为显著地下滑,部分行业负增长。但对整体工业而言负面影响较小,其原因在于其他的制造业景气度较高,尤其是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行业,例如通信设备、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电子器件等行业保持较高增长。
环保限产对2017年三四季度GDP影响有限。从支出法GDP的角度看,其中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的拉动回升,资本形成总额保持平稳,消费拉动略有不足。我国出口的回升主要源于国际大宗商品涨价,使得资源国受益,推动外需提升。而在环保限产,加速淘汰过剩产能时,制造业投资确实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当时基建保持较强增速,房地产投资有所回暖,故而形成对冲。
因此,综合生产端与需求端两方面来看,2017年环保限产对当时的GDP负面影响较为有限。
三大攻坚战布局环保,并非影响经济主因
十九大报告明确三大攻坚战是我国2020年前的重要目标。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2018年至2020年,我国进行污染防治主要落实在国土资源利用、环境治理、资源节约等方面,具体侧重大气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地污染、生态保护。
大气污染方面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全国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有效应对污染天气,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求劣质水比例低于5%;土地污染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落实水源地保护、长江生态修复、城市黑臭水治理、土地污染管控、垃圾分类和固体废物污染等措施。
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则强调森林覆盖率需达到23.04%以上,促进循环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发展,倡导绿色生活。
三大攻坚战期间,环保因素对经济负面影响有限。2018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面临诸多挑战,外部面临中美大国博弈框架下的贸易摩擦扰动,内部有紧货币环境下防风险去杠杆引致的信用收缩压力,我国积极通过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进行应对,尽力实现内外部的基本平衡,保障我国经济平稳增长。
2018年至2019年间,特朗普高举美国优先大旗对我国加征关税,中美经贸摩擦对出口、投资意愿等方面的利空导致经济基本面承压,同时国内为推进防风险,在紧货币环境下实施去杠杆的政策导致出现了一定的信用收缩特征,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受到扰动,汽车购置税减半、大规模基建投资、棚改货币化等前期需求侧政策在此期间的逐步退出也有影响。
综合来看,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的环保治理,并未对经济增长造成较大影响,中美博弈和信用收缩是核心致因。
高质量发展实现了环保与增长的辩证统一
我国此前粗犷型的增长模式,具有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特点。第一,据世界银行数据,截至2014年我国单位能耗GDP产出不及美国的三分之二,日本的二分之一。第二,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在21世纪初以来大幅抬升,先后于2003年、2005年超过日本和美国,并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第三,我国过去粗犷型的增长模式在带来GDP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形成较高的污染,例如我国大气污染严重,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长期处于较高水平。
我国过去粗犷型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高能耗的本质是能源利用效率不足,随着生产规模扩大,高能耗模式对能源需求量会大幅增加,将提高相关资源价格,挤压企业利润空间;第二,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会损害劳动力要素质量;第三,随着我国劳动成本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足的企业必然面临竞争力下降的困境,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压力将增大。因此,一方面我国亟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进行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过去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行业也需要通过改良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如此才能形成可持续增长。
高污染高排放对应的行业主要是钢铁、有色、化工、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等。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印发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高耗能高污染细分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热电联产,有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制造业,有烧结、球团、炼铁工艺的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加工,炼焦,陶瓷,平板玻璃制造,化工,制药,煤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行业。其对应的行业大类主要包括: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在碳排放方面,我国碳排放前五大行业分别为:生产和供应的电力、蒸汽和热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产、运输、仓储,邮电服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截至2017年这五大行业占碳排放量的比重近85%。
从我国对可持续理念的认识和实践的历史来看,曾面临较为突出的促增长和保环境的矛盾。
第一,我国对环境保护、可持续理念的认识较早。我国对国内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始于1970年代,与国际社会开始呼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时间点较为接近。196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被首次提出。1962年雷切尔·卡森(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出版,环保主义者开始辩论经济增长对环境的影响。1972年,周恩来总理派团参加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1996年3月,“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国家规划。
第二,但是在对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的实践中起步较晚。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当时仍处于亟需构建完整的工业化体系的阶段,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工业体系建立初期,污染也较为严重。另一方面我国处于以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工业为经济增长主体的阶段,同时我国在融入世界贸易的过程中,由于水平较低,只能承接能耗、污染较高的产业。这就使得我国面临较突出的促增长和保环境的矛盾。
我国对环境保护的大范围推进开始于2013年,在2017年至2020年的三大攻坚战中进一步强化。2013年9月12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正式发布。“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此后,污染防治成为历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大幅提升,保护环境所涉领域加速推进,从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进一步转向碳中和、碳达峰。这部分原因在于我国污染情况急速恶化,例如2013年空气污染程度大幅攀升,污染治理要求十分迫切。我们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的转型使得过去促增长与保环境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化解,使得我国对污染治理、碳中和碳达峰的掣肘减少,进而加快我国对碳中和碳达峰的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
在我国三大攻坚战的推进的同时,高质量发展的经济转型方向也愈加清晰。2017年,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表述,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为新时代下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在向高质量转型的发展过程中,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特征使得污染排放减弱,使得环保实现所面临的矛盾得以化解,进一步促进可持续增长。第一,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齐全的工业生产体系,核心短板关键在卡脖子技术,而这些技术关键在于研发,相应的污染排放较小。第二,钢铁、化工等高污染行业在过去的发展中已形成巨大的产能,当前处于化解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阶段。第三,随着经济结构转型,我国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在GDP中的比重由升转降,对这些行业的产能压减以及技术改造并不会对GDP形成过大的负面冲击。第四,近年来我国在清洁能源领域(如光伏、风能、核能)的产能具有较大的发展,同时对于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需求也较为迫切。在此基础上,我国进行环境治理、碳中和碳达峰的决心更为坚定,在实践上也将更为坚决。
未来:顶层设计淡化经济增长,主动降低GDP增长目标
政策顶层设计中逐步淡化经济增长目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十四五期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物价水平保持总体平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可以看到,与“十三五”时期相比,并未对GDP增速目标给出明确的数值,我们认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的过程中,十四五期间更为注重就业目标而非经济增长,对经济增速的追求将逐渐弱化。
2035远景规划隐含主动降低经济增长目标。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2035年远景目标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们根据这一指标初步测算,我国未来15年的实际经济增长目标在4.5%-4.7%,显著低于十二五、十三五时期的经济增长目标。
我们认为,未来政策的顶成设计对增长目标的淡化有较强意义,符合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思路,对增长质量、可持续发展等方向更为重视,也印证了对碳中和理念的理解发生了本质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