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由于危险废物的不适当处置相继引发了一些危害性严重,后果持续时间长且难以彻底消除的污染事件,因此根据危害程度,将具有高度危害的危险废物与产生量大但危害较小的其它废物区别开来并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待是十分必要的。
针对当前危险废物的管理现实,我们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研究和提高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技术水平,解决和预防危险废物污染的发生。
从这一工作的紧迫性出发,按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可将废物分为以下三类:
具有毒性、可迁移性、持久性和生物积累性组份,应在危险废物管理中优先考虑的废物,如废卤化溶剂、氰化物、多氯联苯、低燃点可燃性溶剂、毒性农药,有毒污泥、矿物油渣、釜底物、有机聚合废物和含重金属废物等废物;
毒性低但量较大的无机废物,如水处理污泥、硼泥和电石渣等废物;
相对无毒但影响环境质量的废物,如粉煤灰、 煤矸石和高炉渣等废物。
针对那些属于Ⅰ类危害性大的特定废物流,选择一种安全彻底的处置方法需要考虑废物的性质、处理/处置后残余物的特性、所采用的方法的工业适用性,同时还要考虑经济、财政、操作及维修等因素,最终作出可行性评价。高温焚烧处理提供了一种最大程度消除危险废物的方法,并在有害成份处理的彻底性、排除物的减量化、对多种复杂有机物的适应性等许多方面优于其它废物处置技术,是解决危险废物污染隐患的一种最有效途径。
焚烧处置技术及其适用性
高温焚烧实质上是一种热氧化过程,生成物为水蒸气、CO2、酸性气体产物、粉尘和不易再燃烧的固体残渣。决定危险废物焚烧完全性的最关键因素是温度、停留时间、湍流、供氧量和进料条件,最优焚烧条件是高温(根据废物不同一般为900℃~1300℃)、气体(气化危险废物)在焚烧装置中有足够停留时间(一般大于2秒)、良好湍流和过量的氧化 。一般,在焚烧装置中高温气态废物的足够停留时间和过量的氧气较易控制,湍流的产生可以通过科学的设计来实现,如使用切向风机和液体喷射器形成旋风式燃烧。保证了焚烧处置的最优条件,象PCBs这样的难分解物亦可完全有效地破坏。
作为最终处置过程,总体上说,如果危险废物含C、H、或O,则可以焚烧。据国外有关机构研究表明,适于焚烧的废物主要有:①具有生物危害性的废物,如医院废物和易腐败的废物;②难于生物降解及在环境中持久性长的废物,如塑料、橡胶和乳胶废物; ③易挥发和扩散的废物,如废溶剂、油、油乳化物和油混合物、含酚废物以及油脂、腊废物和有机釜底物;④熔点低于40℃的废物;⑤不可能安全填埋处置的废物,一般危险废物中的固体含量在35%,有机物含量少于1%,毒性废物在经过解毒和预处理后才允许进行填埋处置;⑥含有卤素、铅、汞、镉、 锌、氮、磷或硫的有机废物,如PCBs、农药废物、制药废物和精炼废物等。
典型的焚烧装置与运行
在焚烧装置(焚烧炉)中加入适量空气、使危险废物在高温(一般远超过1000℃)环境下,通过足够时间的燃烧来分解和氧化有害成份。利用现代化操作和监控系统确保危险废物完全燃烧,且配备尾气/废水净化装置的焚烧装置对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置是十分有效的方法。目前,在国外许多类型的焚烧装置被广泛地应用,焚烧炉的类型一般有用于处理易燃液体废物的液体喷射焚烧炉;用于处理丙酮、正已烷、脂肪族酒精等废物的旋转式焚烧炉;用于石油和造纸工业废物污泥的流化床焚烧炉;用于市政废物的多重焚烧炉和用于处理有毒化学工业废物的水泥炉等 。
一个典型的转炉系统的运行,通常有四个基本过程组成:
第一、废物预处理:液体、泥状固体和装在容器中的固体废物被分析、处理、产生其热值、 是否含卤化物、含水量和轻重组分的比例等指标混合,有控制地投入焚烧装置;
第二、焚烧:有害废物被燃烧,最大限度的消除有机化合物和所产生的灰份及气体残余物。一个焚烧装置一般包括两个燃烧室,即汽化、分解和燃烧大部分有机物质的初级燃烧室和之后氧化所有的有机物质和可燃气体的二级燃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