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走进徐汇代表小组的审议现场,几位代表正在热烈地讨论“垃圾分类”。
“在座的代表,你们在家都做到垃圾分类了吗?”
“很多居民在质疑,前端分好的垃圾,到了后端是否都混起来了?”
“摩拜单车都能定位,我们分出来的垃圾能否也参考一下进行定位呢?”
……
这并非小众话题,在两会会场,“垃圾分类”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上海自2000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十几年过去,分类现状并不尽如人意。这中间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前端分好的垃圾后端又混收?
几乎每个推行过垃圾分类的小区,都有居民质疑,“我们辛辛苦苦分好的垃圾,垃圾车一来,哐啷一声,又混在一起,那谁还有分类的积极性?”
末端处置一环是否真如居民们所质疑的那样?市人大代表、上海海淞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顾立军说,上海现有的垃圾处置能力已经能够满足生活垃圾的完全处置。不过,目前全市范围内尚无湿垃圾处置设施的系统性布局和顶层设计,湿垃圾处理处置无统一管理办法,这就造成分类后湿垃圾依然进入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由此就影响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从预算安排上讲,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成本费用的分摊机制没有形成。”李鸣代表说,末端环节需要增加相应的收运设施,负责这一环的环卫公司是企业运作,如果实施分类收运,这个钱由谁来出,目前的分摊机制尚未形成。
崔明华代表建议,一方面要把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减量链规划纳入城市垃圾处理处置总规划中。另一方面,在垃圾收集箱标示不同类型的生活垃圾,同时也要标示垃圾的末端处置方式,做好环卫的上门对接工作,让居民亲眼所见,能够信服。
“后端的处置能力的确要跟上,但这不能成为前端不分类的理由。”顾立军曾在德国考察过垃圾分类,一开始,德国城市的末端处置也没完全建设好,但垃圾分类的规则一旦制定出,德国居民就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进行投放。“事实上,从居民家里分出干湿垃圾的效果最好,如果居民一开始就没分好,已经混起来的垃圾仅靠环卫工再进行二次分拣,是很难分好的。”
质疑后端是否混合收运的居民应当了解,前端没有分好的垃圾是无法被收运的。如果湿垃圾里混有硬物,会损害湿垃圾处理机。顾立军说,“我问德国的垃圾处理专家,万一湿垃圾里混了硬物怎么办,翻译当时翻了好几次,对方都没理解,后来他听懂我的意思后,直摇头,‘这个绝对不可能,我们不会考虑万一的情形。如果垃圾没有分好,我们是拒绝清运的’。”
“居民有理由去质疑、监督后端处置,我们怕就怕陷入一个消极的循环,如果都不从自己这一端做起,前端质疑末端是否混收,末端又质疑前端是否分好,那么,垃圾分类永远就停留在被动观望中。”顾立军说。
如何培育居民中的积极行动者?
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居民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破坏者、搭便车者、利益相关者、积极行动者。积极行动者如果带头,垃圾分类行动就能从一部分人逐渐扩展到所有居民,不少社区试图推行垃圾分类,却以失败而告终,重要原因在于积极行动者的缺席。
“积极行动者的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通过有效的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宣传倡导、法律规范等多种途径催生出来的。”来自社区的林龙全代表说,这些年垃圾分类一直在倡导,却总是不温不火,就是缺乏一群持续投入的积极行动者和相关的约束机制。
为了推行垃圾分类,本市推出了绿色账户等激励性措施,但居民的感受度并不强。尚艳华代表说,很多居委会上门把卡一发,说声以后垃圾要分类就算完成了工作,这无法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又或者,有些居民记住了,但是当他们分好之后,却发现小区里只有一种垃圾桶,这令他们非常沮丧,“也许后端会做一些分类处理,但是居民看不到呀。”而居民一旦不配合,就无法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分类,后续所有工作都无从谈起。
“我认为仅仅奖励,效果并不大,可能老人们会比较在意积分兑换,年轻人对此并不在意。”徐玉芳委员认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及垃圾按量收费等制约措施,导致“硬约束”明显不足,不分类的责任难以落实。
也有这方面做得好的社区。爱建小区中华别墅区自去年8月正式运行以来,目前95%的住户做到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分类投放,实现餐前垃圾减量近30%。值得注意的是,在宣传引导的同时,这个小区并没有单一地使用“奖励”手段,而是利用了居民所在乎的“面子”心理。小区设置红黑榜公示家庭垃圾分类情况,根据数据记录,定期公布垃圾分类红黑榜,表彰分类良好的家庭,督促分类不彻底的情况,那些上了黑榜的居民都很不好意思,而面子就是一种压力机制。
在王文平代表看来,垃圾分类不仅仅要培育,也要使用监督手段。“通过技术的手段并不难。既然摩拜单车可以定位,垃圾分类也可以定位,如果分得不对,就罚款。”
除了要鼓励和惩戒,也要让居民看到垃圾减量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尚艳华认为,前端分类减量,中间回收,末端再利用,这三个环节一定要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垃圾分类工作才能做活。“我现在还在和一家经营农场的企业商谈合作,由他们回收我们小区的厨余垃圾,经过无害化处理转化为肥料,再把他们家的产品作为奖励发给居民。”
垃圾减量管理“多龙治水”怎解决?
一袋垃圾的分类,实则考验着整个社会的合力。“在垃圾分类中各部门协同不足,存在‘多龙治水’的现象。”崔明华说。
据悉,涉及垃圾减量管理的部门有绿化市容局、商委、城管、妇联、教委等,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分段分块进行的。虽然已成立垃圾分类减量联合办公室,但受到部门职责分工影响,部门间利益难以协调,难以形成协同合力,从而影响了垃圾分类减量措施的整体推进。
民革上海市委在调研中发现,环卫部门是垃圾分类主管单位,但对于居委、物业均没有管辖权,导致很多政策难以在基层落地。他们建议由市容绿化部门对废弃物总负责,避免管理分流。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协助推动居委、物业、业委会共同投入垃圾分类工作中。
“我觉得政府部门可以从改变考核指标,提供财政支持等方面入手,让居委会有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尚艳华建议,人大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出台一些惩罚措施。“比如可以要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然后再带动个人,分两步走。”
徐玉芳也建议,可以先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着手,要求这些单位率先施行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细化单位主体责任,对违反者进行处罚。
代表委员还建议,制定和出台垃圾分类减量的强制性措施与约束性机制。针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力的物业等单位,联合工商、信贷机构等制定并公布企业负面清单。针对居民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将其行为纳入信用评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