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8号)的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前,应当将承诺书、基本信息以及拟申请的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开,公开途径应当选择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目前已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排污许可申请表》网上信息填报,现将其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3月25日-3月29日,公众可以通过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于申请单位。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申请单位与您的良好沟通。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7755737973
固定电话:0557-4380120
附件:1.守法承诺书
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