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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城市“垃圾围城” 简单快速处理不一定奏效
发布时间:2014-07-25 来源:海螺创业

    近年来我国环境事件不断发生,比如各大城市均面临日益突出的“垃圾围城”危机,一方面政府多以增加垃圾焚烧厂数量和规模、改进焚烧填埋工艺设施等方式寻求突围;另一方面,伴随着环保理念、权益意识的增强,一些地方特别是垃圾焚烧厂选址点附近的居民排斥建设垃圾焚烧项目,致使垃圾处置陷入重重困局。

  事实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个角度,用问题导向来应对。

  一是要大处着眼,敏锐而准确地发现问题。以城市垃圾处理为例,以往我们总是偏重于关注如何简单快速处置的问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焚烧和填埋的传统处理方法,造成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然而,从发展循环经济的视角来看,垃圾是城市的矿藏,是极富开发潜力的资源,垃圾问题应转换为资源开发问题,即如何充分挖掘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巨大潜力,如何引入市场机制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二是要接地气、知民情,清醒而踏实地研究问题。如5月杭州发生的由垃圾焚烧厂建设引发的大规模“邻避”事件,如果政府部门事先、事中多去了解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想法和诉求,提前公告宣传,及时反馈决策,积极调解引导,就不致于出现众多市民村民聚众抵制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要统揽全局,对症且长效地解决问题。政府部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几种倾向:或是隔靴搔痒,治标难治本;或是四面出击,得不偿失;甚至是圆孔方木,答非所问。要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既要统揽全局、广开言路,也要因地制宜,对症下药。笔者认为,首先应力求实现垃圾减量。应切实完善补贴和激励机制,弘扬节约的优良传统,鼓励重复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物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其次是资源化分类处置。在垃圾分类回收的基础上,通过回收、加工、循环利用等环节,使之转化为可利用的二次原料或再生资源。第        三是在前端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可利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其产品的监督,以及少量不可再利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重要的是,应通过制定规划和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牢固树立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在制度层面建立长效保障,使垃圾围城污染环境和污秽扰民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