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世紀末產業革命以來,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在規模上和強度上不斷擴大,消耗資源的速度也在大大加快。這一方面給社會帶來了文明,提高了人們的生活品質,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加速了垃圾的增長,給生態環境帶來了破壞。
我國城市人均年產生活垃圾440千克,年增長率為8%~10%;但生活垃圾的無公害化處理率不到2%。大量垃圾被運到城郊裸露堆放,歷年堆存量高達60多億噸,侵佔5億多平方米土地,有200多個城市陷入垃圾的包圍之中,嚴重損害了城市環境衛生,惡化了住區環境條件,阻礙了城市建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城市居民也經常被刺鼻的垃圾焚燒氣味所困擾。那麼荷蘭的垃圾焚燒廠是如何做到讓政府放心百信滿意的,讓我們一起來瞭解荷蘭有關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的經驗。
荷蘭總共有12座垃圾焚燒廠,阿姆斯特丹西郊(westpoort)的市政企業AEB(AfvalEnergieBedrijf,垃圾廢物和能源公司)垃圾焚燒廠是該行業的樣板。荷蘭的垃圾處理經驗貴在回收利用率高。早在2009年全荷蘭垃圾回收率就達50%,趕超歐盟2020年回收率目標。2010年荷蘭共計產生980萬噸城市固體垃圾,其中500萬噸被回收,320萬噸被扔進焚燒爐。AEB主要處理阿姆斯特丹的城市垃圾。其廠區的兩個煙囪,分別在2006年和1993年分兩期建成,一前一後冒著徐徐上升的白煙。
焚燒城市固體垃圾產生大量的二惡英最受公眾關注和擔憂,它在焚燒爐內的生成來源是石油產品、含氯塑膠等。AEB並不不避諱這個課題。基於塑塑膠再回收和焚燒的經濟分析,AEB認為焚燒成本更低。因此,2007年AEB把能效從22%提高到同行業最高的30%,充分將塑膠跟其他雜質一起高溫燃燒,把二惡英的排放比例嚴格控制在歐盟0.1標準之下。
AEB廠進的是荷蘭常見的灰色垃圾桶內垃圾,出來的有廢氣(排空和區域供熱)、廢水沼氣(與鄰廠水務公司合作)、廢渣(作為建築原材料並回收黑色和有色金屬)和電力(供應阿姆斯特丹市政道路路燈用電)。基於所有垃圾焚燒後99%的成分被再次使用,AEB自定義其垃圾焚燒發電為可更新能源(RES),從搖籃到搖籃的可持續垃圾管理,灰色到綠色經濟的迴圈利用。不過有害氣體的產生終究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的。
那麼,這座垃圾焚燒廠的建立和生產又是如何沒有遭遇公眾的反對?甚至還獲得了社區和非政府組織(NGO)的支持的呢?這與AEB採取的超出監管要求的嚴格措施以及有效的推動社區關係的措施息息相關。為了獲得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批准和審批,AEB在1993年前作出一系列承諾,尤其是進一步降低對空氣和地下水的污染排放,不斷提高能效、提高回收率、降低廢物處理的成本,簽訂長達15年的垃圾運輸合同,以保護焚燒廠總投資不打水漂的承諾,這無疑給市政府吃了一顆定心丸。與此同時,在公眾長期關注的背景下,AEB早在專案計畫初期施行了可商榷的戰略和計畫,聯繫國家當局、市政官員、監管部門、非政府機構和社會公眾,以“完全透明”的方式溝通,希望與社區建立相互信任的關係。
AEB作為政府下屬企業,賺錢不是唯一目標,它與環保機構溝通時找到了減少垃圾保護環境,提高能效建設迴圈經濟的共同點,日積月累將環保機構方面潛在的反對轉變成了支持。另外一個主要溝通方式是擴大阿姆斯特丹居民的參與程度,市民最初只知道家門口的垃圾被垃圾車裝運走,而後逐漸在溝通中瞭解到其家庭垃圾被處理的完整過程,更有一些居民親自參與垃圾處理的討論和決定。
也許正是由於如此誠意和透明度,才能換來了讓荷蘭老百姓滿意的藍天碧水!中國你怎麼看?
資訊來源:中國環保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