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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18 来源:海螺创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工程,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等12项重点工程与项目

重庆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加强能源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途径。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全市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广泛推行循环发展方式,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初具规模,累计创建市级绿色工厂115家,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35家。企业循环产业链和园区循环型产业链初步形成,园区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二是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19.4%,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0.9%,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6%、89%和8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7%。三是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成效明显。中心城区入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名单,中心城区、綦江、涪陵获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渝南(綦江区、南川区)和潼南区获批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长寿经开区等4个园区建成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大足等4个区县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四是循环经济政策逐步完善。研究制定出台了《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政策,完善了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激励和约束性的循环经济机制,为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制度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从国际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另一方面,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受到非经济因素严重冲击,国际资源能源供应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我们也将面临挑战。从国内看,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循环经济发展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带来新机遇。同时,我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不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转,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十分迫切。从市内看,“十四五”时期,全市将加快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为全面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市资源循环提供了新机遇,为全市资源开采加工、产品生产制造、商品流通消费、废物处置利用等各环节循环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新空间。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目标,对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机遇新要求,我市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坚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市场主导和创新驱动,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提供资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相比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14%,单位GDP用水量降低15%以上。

——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整体提升。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业循环链接更加紧密,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资源产出率稳步提升,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循环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领域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

表1 “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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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1.推行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加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及制造,鼓励企业设计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大力推广安全绿色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大清洁原辅材料利用,大力发展无毒无害原料替代使用与危险废物治理,重点推进电子废物的产业化、规范化和无害化循环利用,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推动产品供应链绿色化,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大力使用绿色物流技术与设备,推广绿色、低碳、环保包装,推动制造企业上下游共同提升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2.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推进钢铁、化工、建材、机械制造、电子电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及其他资源,围绕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企业,推动节能从局部和单体设备节能向全流程和系统节能转变,推进钢铁、化工、电力等高载能行业企业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鼓励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强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建立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长效机制,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强化清洁生产监管服务和执法检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3.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园区和企业“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产业园区着力推动绿色产业集聚、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打造运营服务平台、完善政策体制机制。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支持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预处理和末端处置设施。到2025年,两江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和经开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4.大力发展静脉产业园。推动“资源—产品—废弃物”线性经济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实现循环利用和环境降负。立足全市资源禀赋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按照“相对集中、集约用地、统筹布局”的原则,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为核心,结合人口、城镇、产业等情况,因地制宜构建全市静脉产业园空间格局,统筹整合固废处置设施,推动向静脉产业园集中布局。

5.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在主城都市区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鼓励利用现有冶金窑炉、水泥窑协同处置化工等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探索、有序推动水泥窑、冶金窑炉等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探索参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协同处置设施,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二)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依托家电拆解企业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等市场主体,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体系。统一布局、规范建设全市城市矿产回收利用系统,构建废金属、汽车、动力电池、光伏板、家电、有机固废等专业回收网络。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一体化。

2.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建设,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再生资源产业园等,承接上游企业废弃物再加工,为中、下游企业提供再生原材料,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群化、集散网络化。以电子电器、汽车行业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实现低价值废品回收、转运、资源化利用等环节价值链增值,构建循环利用的市场化模式。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及电池组件拆解利用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3.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完善二手商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二手车、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在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4.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重庆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重点推进汽车核心零部件、废旧动力电池、有色金属、动力装备、铸锻装备、工程机械、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导,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再制造产品设计、剩余寿命评估、无损拆解等技术研究。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汽车、钢铁、机械、化工等制造企业合作,开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培育再制造产业协同体系。建设再制造产品交易平台。在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拓展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

5.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服务业。聚集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智慧物流技术服务业、绿色设计服务业、节能服务业、环保服务业、新能源服务业、绿色信息服务业、绿色农业服务业和绿色科技服务业等。推动流通、电子商务、物流等企业利用销售配送网络,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引导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新能源、资源回收再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6.加强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冶炼渣、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培育骨干企业、建设示范基地、推广典型模式,鼓励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和应用。促进生产过程中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能源和水资源梯级利用,重点推进工业余热余压回收、中水回用、废气废液再利用。强化行业间循环,鼓励冶金、建材等企业利用现有冶金窑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提高固废对工业生产原(燃)料的补充和替代作用。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管理,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

7.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协同发展。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与四川建立区域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合作机制,推动跨区域协同利用向云南、贵州等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扩展,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固体废物联防联控协作管理机制。推动成渝地区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作,大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成渝地区开展延展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重点在保税区等推进再生资源公共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强化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用地保障,构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包装废弃物等新品类的区域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区域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能力。

(三)进一步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1.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农业+”功能拓展,推进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等相融合,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开发,创建一批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和生产基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深化工农复合,推进农业与工业、旅游等产业横向链接,推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旅游等循环链接,一产与二产、三产相融合,提高精深加工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

2.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广农业领域“工农复合”多产业协同发展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培育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龙头企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鼓励利用次小薪材、林业“三剩物”生产复合板材、栽培食用菌。

3.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和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健全粪污处理利用标准体系,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聚焦畜牧业发展重点,探索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推广应用种养结合还田利用、有机肥加工、固体粪便堆肥、牛粪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措施,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

4.建设完善废旧农资回收利用体系。按照“源头控制、高效回收、资源利用”原则,推广使用标准地膜,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全生物降解农膜研发推广,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调查与监测。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废旧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以村镇为单位,加强区域废旧渔网、废旧农机具等农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废旧农用物资集中处置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